马小语是一个好孩子。
马小语压根都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。
中考在她的意料之中,没考上德育,身为教师子女这是一大耻辱,在老爸老妈的软硬兼施下成为了买读生进去了。
德育是百年名校。有名到四面八方的有钱人都想尽办法砸钱把宝贝孩子买进去。
他是一个很不打眼的,安静得仿佛没有这个人一样,为什么会让马小语盯上呢?首先,马小语也是不打眼的人,不自觉的就把归类为同一个世界的了。另外,他很眼熟,其实不是什么眼熟,而是她根本就记得他,深深的印在心上。
还是很遥远的记忆了,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那些记忆已经泛上了点黄,古色古香的,格外有文艺气息。
马小语的爸爸妈妈曾经任教在一家小学,并且在那里结婚,生下了马小语。
马小语常常坐在家的门槛上玩泥巴,久了,那个地方也磨出一个凹陷,她倒是很得意的,人家恩老磨出一个脚印出的名,说哪天她也能够当上一个名人。
为什么会那么记得他呢,因为他尤其优秀,年年第一,直到现在老爸就还会念叨几句他的光辉事迹。
是啊,那么优秀的人怎么肯能不进德育,这个重逢也算不上什么缘分了。可是让马小语震惊的是他变得好安静啊。她可是至今还记得他笑起来脸上的酒窝,那才是真正的酒窝啊,迷人到人都醉倒。
至于抱的是痛恨的心态还是怀念的心态去记得,她也不是很清楚了。
他现在收敛了笑容,甚至可以整整一天都默默在一角不吭声,马小语尤其痛恨这个变化,痛恨到想去撬开他的嘴,可惜,这种行为不是她这种人该做的,马小语这种不打眼的人做起来就带着某种暧昧的感觉,而周双双来在做就再自然不过了,就像花蝴蝶流连花丛不会对任何一朵花多有留恋,当然也不会出什么乱子,而毛毛虫,停驻在一片叶子上就会留下点痕迹。
是的,马小语很自卑,在他面前这样,在周双双面前这样,在周双双面前更加。
马小语寻到一棵顶粗的桂树下挖了一个地洞,坐在树下对着地洞,喃喃的说着,落寞得连她自己都觉得像是怨妇。
每次到要换座位了,马小语就会希望自己能够长高点,那样就能被老师发配边疆,也就能够跟他近一点了。
也许是老天怜悯她,还真让她跟他做了前后桌。
马小语也不知道是有意无意,没事就掉件什么东西,小心翼翼的叫他帮忙递一下。
他依旧保持风格,封闭得严严实实,他每回都是不知疲倦的悄无声息的帮她捡起来,她都快气得腰疼了。
都不知道周双双是怎样让他开口的。
其实吧,只要面对美女,任何人的嘴都会松的。
有时候,她会很久很久的看着他的头发,都快数得清楚他脑袋上的头发有多少根了。
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,教室里面放着《会有那么一天》。
一首旋律很干净,干净得动人的歌曲。
所有的人都懒洋洋的趴在桌子上面安静的听着。
马小语知道他没有睡着,他的脚伴着节奏轻晃着,他一定是很喜欢这首歌吧,她甚至都能够感觉到他的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鲜活的跳动在着,头发也轻轻的颤动着。
会有那么一天吗?
会有那么一天,他会记起她。
她发现他偶尔会写下什么,然后撕碎放在挂着桌子上的垃圾袋里面,于是,她会最后一个离开教室,偷偷翻开来那个垃圾袋,掏出那些碎纸屑带回寝室,躲在被子里打着灯一点一点将它们还原。
在那样静得只听得到自己呼吸声的缺氧环境里面,马小语却紧张的手都有点颤抖在拼凑着一堆纸屑,神圣得如同圣物一般。
结果,不过是他们那天刚刚学的并且要求默写的一首诗歌。
一年相安无事的过去了。
分班的时候,马小语挣扎了好久,他肯定是去理科班啊,可是理科那么破的马小语不能选啊,周双双那脑子也不可能。那么是各奔东西吗?她觉得有点伤心,只是想要每天见上一面就好,那是什么样的心态只想每天见到他呢?
马小语拒绝承认那是喜欢,她说这是不甘,不甘他都不记得她了,不甘他就这样走开了,更加不甘他根本没有瞧上她一眼。
结果他义无返顾的走了,尽管周双双还在。
也许就是这样吧,前途永远是最重要的。他们都是一些俗人。
其实也不是很远,就是他上了5楼,一星期也能够碰到几次,也多是装做不认识,闪到一边去。可是每一回,马小语都会偷偷的瞄上他一会,也许每回都想他能够回头看她一眼吧!倒真的有一次他回头望了她一眼,她却吓得手足无措。
然后在高三的炼狱被狠狠的整了一回,高考不好也不坏,也就是没有浪费那几万块钱吧,之后屁颠屁颠的被爸爸妈妈安排到本市学法律。
他去了北京,那才是他应该去的地方啊。
偶尔朝北的方向,她眯着眼睛会对着的天空的飞鸟,轻声的说,我还记得你呢!你可记得我啊?
他都飞得那么远了,她怎么可能追得上啊,既然都追不上了,那么就只能希冀他还能够记得自己啊,不管是什么都好。
马小语在这个时候才真的觉得自己没出息,可是暗恋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没出息的人才干得出来的啊。
认了吧。
某次她在同学聚会,他很不小心没有到,于是她与周双双很不小心聊了起来,又很不小心聊到了他。
“你和他是小学同学来的吧。”周双双语出惊人。
“对,你怎么知道啊。”她似乎从来没有跟人提起过啊。
“他说的,他说你小学那会胖得有点惊人。”一点面子都不给。
狂汗中,原来他记得,但是很不巧是因为她惊人的体形而记得。
她突然觉得胃里有点酸涩,大概是吃多了吧。
人总是太贪心了。
之前会只希望他记得她就好了,不管是记得什么,都好。
而他记得她了,又希望他是记得她的好。
我喜欢你!关你什么事。
不久之后,她突然收到一封让她惊喜万分的短信。
“请问张老师的电话号码是多少?我是白杨。”
她认真的看了短信很久,尤其是最后两个字,真的是白杨啊,马小语傻笑了片刻,研究半天他是怎么知道自己号码的,当初她绞尽脑汁都没弄到他的号码,哎,同学聚会吧。
然后再写了半个多小时的短信,然后再从237个字删删剪剪变成了15个字,就是那11个数字,加一句不用客气。当按下发送键那一刻,她觉得自己真是个笨蛋。但是笨蛋无法挽救什么了。
大概是晚上,她带着她的懊恼睡觉的时候,突然手机响了起来,来信息了。刚想骂那个缺德鬼,一看信息傻掉了。
竟然是白杨。
“谢谢,马小语。”
她真的觉得这一切都是上天眷顾啊,可是她又开始头痛该回什么了,总不该是:“不用客气,白杨。”
想着想着睡着了。
她第一次做春梦了,哎,孩子长大了。
其实说不上是春梦,只是在梦到自己春天来了而已。
这个笨到家的笨蛋真的回的是那句,“不用客气,白杨。”
之后白杨就销声匿迹了。
然后在某天她收到了一封信,是情书。
她这辈子第一次收到情书,看得有点胆战心惊。
此人洋洋洒洒写了很长,大概几十个字,她却压根没看懂,这难道不是遗书吗?怎么当情书发了。
“马小语:
我喜欢过你,从小学开始的,从和你在一起玩泥巴开始的,之后有喜欢过别人,然后又遇到了你,再之后也有机会喜欢别的人,所以我担心现在也是喜欢你的,怕是以后没有机会说了,你记得就好,有个人他喜欢过你。
永远幸福!
白杨”
什么叫“怕是以后没有机会说了,你记得就好,有个人他喜欢过你。”
难道你要挂了吗。
但是很不巧之后她的右眼皮一直在跳,她从来不信这些第六感什么的,却无比的不安。她往那个号码发了信息,没有人回,打电话也是关机。白杨这回真的是销声匿迹了。
紧接着就是班上QQ里的发布消息,白杨走了。
走了是什么意思,他要到哪里去吗?
他走到天上去了。
兄弟啊,今天可不是愚人节。
她真的觉得他妈的太像是一出肥皂剧,白血病不该是韩剧里面才有的桥段吗。
连他的葬礼都没能参加,
而她竟然也冷血到不想去寻找他的墓地,也许,只是不敢,不敢面对死亡,不敢面对自己当初没有勇气抓住而此刻已经没有机会去抓住的初恋,马小语到头来不过是一个胆小鬼。
只能依旧对着天空的飞鸟,落寞的喃喃道:“再见,白杨。”